深圳大学出台规定 禁止学生在校园接吻拥抱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8日04:51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学生不得在校园内牵手、搂腰、拥抱、接吻,否则将受处罚!在近日深圳大学公布的《行为道德规范管理条例》草案中,赫然出现了这样的条文。大多广深高校学生、专家认为:这样的规定既无必要,也不具操作性,很可能只落得一纸空文。 学生亲密行为应靠自律 深大外语系一女生说,大学生情窦初开,男女朋友在花前月下拥抱接吻并不稀奇,大白天的林阴道上,男女学生牵手搂腰是很平常的事,所以,学校没有必要出台针对具体行为的规定,公共场合下的“亲密行为”应靠学生自律,而不该靠生硬的规定去约束。 广东工业大学一学生说,深大这规定并非首创,为何不止一所学校会出台类似规定?这至少说明了校园风气问题确实应引起重视了。 广州高校多无类似规定 记者了解到,包括中大、华工、广大、华师在内的广州大多高校的《学生守则》中都没有类似规定,校方同时表示,近期内也不准备出台这样详细的“行为准则”。 在暨南大学2001年修订的《学生违纪处分暂行规定》中,有一个类似条文“在校园公共场所内男女学生交往举止庸俗、亲亲搂搂,经劝告不听者给予警告或严肃警告”,但自出台以来实际作用并不大,劝告者少,处罚者几近于无。 草案公布旨在征求意见 深圳大学宣传部有关负责人说,这个草案并不是校方的意见,而是学生处将学生的建议汇总后再反馈给学生沟通讨论的,并未上报校领导。该负责人强调,制定《行为道德规范管理条例》是个很慎重的事,学校将制定一个合理的制度,所以短期内不会出台。 中山大学学生处副处长漆小萍说,深圳大学的出发点值得肯定,但是否需要限制学生的交往还需商榷。学生手册应符合学生的年龄特点和心理特征,同时也要符合社会的发展状况以及管理者自身的能力所及。 暨南大学一位老师认为:学校有权利根据自身情况来制定有关条例,但前提是不能和国家所赋予的公民权利相违背;这样的条例可操作性不强,不如放弃。据南方都市报
两性学堂--掀起夏日阳光中的爱欲狂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