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贸市场业主被无主疯狗咬伤市场管理者是否担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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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8日06:37 江南都市报 | ||
南昌市昌北的熊女士:她是昌北一集贸市场卖卤食的业主。前几天,她正在做生意时,被一条无主的疯狗咬伤。她向本报咨询,能不能向市场管理部门索赔。 江西阳中阳律师事务所许毛仁律师:如果是有主狗,肯定是首先要追究狗主责任。无主狗咬伤集贸市场业主能否追究管理部门的责任问题,主要看该市场是室内市场还是室外市场,如果是室内市场,业主又向市场管理部门交了市场管理费的话,则市场管理部门必须保 (江南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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