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学途中出人命家长索赔9万元法院:校方无过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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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8日08:46 楚天都市报 | ||
荆楚在线消息(楚天都市报) (特约记者楚明通讯员李纯) 9个月前,黄石一中学生在放学途中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幸溺水身亡,其家长向校方和同学索赔9万余元。法院一审判决:校方和同学均无过错。 黄石港区法院审理认为,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13条:“学生在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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