娶幼女为“妻”被判刑四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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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8日08:46 楚天都市报 | ||
荆楚在线消息(楚天都市报) (特约记者良肖通讯员曹军) 随州市新城镇的盛昌林娶了一个12岁幼女为“妻”,构成强奸罪。16日,曾都区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并赔偿幼女经济损失2600余元。 去年春,曾都区城郊12岁少女玉娇(化名)在与父母吵架后,深夜离家出走迷路,被该区新城镇农民陈某救助。陈见玉娇身高、体态均像成年人,就将其介绍给本组24岁男青年 法院审理认为,盛昌林在不知道玉娇未满14岁的情况下,与玉娇多次发生性关系,对其造成了严重后果,遂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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