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案被“强奸” 自己被拘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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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8日11:03 北方晨报 | ||
本报讯 王利权 特派盘锦记者任传运报道 于某和徐某本来是一对恋人,可是因为一点儿矛盾,于某竟将徐某骗至派出所,翻脸告男友徐某强奸自己,结果不但强奸没告成,自己却因报假案被警方行政拘留。 据了解,6月14日晚,一名女子拉着一名男子来到盘锦市双台子区公安分局红旗派出所报案,女子称5 月的一个晚上自己被那男子强奸过,今天晚上在附近又见到了这个男子,才将他捉住并来报案。时间、地点、经过都说得有板有眼,值班民警立即对“案件”展开详细调查。然而警方经过一夜的工作,调查结果却证明该女子报的是 原来,40岁的于某是北宁市人,今年初经人介绍与一男子徐某处了对象。之后,两人开始同居。5月份的一天,于某和徐某因为琐事发生争吵,于某决定报复徐某。6月14日晚,于某将徐某诱到红旗派出所附近,翻脸将徐某拉进派出所,向警方报案称自己被徐某强奸。当日,警方依法将于某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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