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牌漏电害死民工追踪:死者后事仍未得处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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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8日12:28 云南日报 | ||
本报14日3版《广告牌漏电害死一民工》报道的民工死亡一事,目前还没有得到处理,死者的尸体还停放在医院,昆明罗兰数码广告公司和炫摄影工作室的负责人至今没有和死者家属联系,处理死者善后事宜。 昨日上午,死者的妻子打通了本报记者的电话,向记者哭诉丈夫被电触死后,广告公司和炫摄影工作室就没和死者家属联系过,死者家属根本找不到罗兰数码广告公司,而炫摄 记者找到了住在西坝路毛巾厂招待所二楼的死者李某的妻子王学容及其3岁多的儿子。死者的妻子说:“我丈夫在医院停尸房都5天了,我们连这些公司的负责人都见不到,也没有什么处理结果,现在就怕建筑公司也不管我们。”接着,记者拨打了炫摄影工作室负责人的电话,但手机关机,而小灵通是一女子接的,称他们也在处理。记者准备了解具体情况时,该女子找借口挂断了电话。记者随后又和晋宁县第三建筑公司的一名负责人及死者妻子来到炫摄影工作室,只见铁门紧闭,窗台上放的桃子都发霉变稀了,看样子好几天没人来过了。而承做广告的罗兰数码广告公司根本就找不到在哪,连个电话也没有。 据晋宁县第三建筑公司一负责人刘先生介绍,电力部门已经出具了该广告牌违章接线的证明,他们公司现在打算和昆明市城建局联合告昆明罗兰数码广告公司和炫摄影工作室,通过法律手段解决此事,该他们负多少责任,他们就负多少责任。目前,该公司打算先垫出钱来做好死者的善后工作,但死者家属要求赔偿28万元人民币,公司觉得索赔金额太高,目前公司领导正在研究怎样解决此事。 许亮 胡建芳(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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