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味不能随意吃 深圳将对违禁者课以重罚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8日16:20 新华网 | ||
《深圳经济特区禁止食用野生动物若干规定》昨天首次提交市人大审议,据悉,今后吃野生动物将被重罚1000元。 据悉,为避免重复立法,突出特区立法的探索性,该规定重点围绕食用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行为以及与食用紧密相关的餐饮加工、诱导食用等行为作出了禁止性规定。食用者由林业、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以每人1000元罚款。 据了解,该规定还确立了举报奖励制度,对举报违法加工、出售、食用野生动物行为查证属实的,按处罚金额的20%给予奖励。 (记者/于明山)(来源:新民晚报)
两性学堂--掀起夏日阳光中的爱欲狂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