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权首得公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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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8日22:44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 (通讯员魏丽娜胡琪)一市民在京郊发现了一个形似“卧佛”的山体,就找到公证机关,申请对他的这一发现进行公证。门头沟区公证处及时受理了这一特殊案件,并于日前依法对申请人的这一发现进行了公证。 今年6月9日,一中年男子来到门头沟区公证处,称其在门头沟区潭柘寺镇发现一形似“卧佛”的山体,并申请对该发现权进行公证。原来,该男子名叫史宝晨,是石景山区居民 公证处工作人员受理了该公证申请后,根据史宝晨提供的讯息,第二天便赶往潭柘寺镇。经过现场勘察、拍照后,公证人员发现,在申请人所述地点确有一酷似“卧佛”的山体存在。该“卧佛”由燕山山脉的“大牛卧”、“大鼓肚”、“小坡”、“小东岭”(均为地方俗名)等山峰组成。“卧佛”头枕东北,足抵西南,绵延两公里余。“卧佛”额头丰满、鼻梁挺直、眼部微凹、双唇紧闭,下巴、颈、胸部等部位栩栩如生,而东坡附近南辛房灰窑牛口峪路口正是该“卧佛”的最佳观测地点。公证处工作人员又对当地的村民、镇领导、门头沟区文化文物局进行调查,证实了史宝晨是发现“京西大卧佛”的第一人这一法律事实。随后,公证处为史宝晨出具了公证书,依法确认了他的这一发现权。 据悉,这是本市公证机关第一次对发现权进行公证。门头沟区公证处有关负责人指出,这起特殊的公证案件表明,随着社会文明的不断进步,市民的法律意识日益增强,公证事业也逐渐渗透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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