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偷企业设备判刑14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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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9日01:36 石狮日报 | ||
本报讯 昨天,记者从市法院了解到,一个专门到企业偷制衣设备的小偷6月初被该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1万元。 这人名叫黄华,江西余干人。到石狮后,黄不务正业,欲通过“捷径”圆发财梦。他发现一些小企业安全防范有漏洞,于是打起这些企业的主意。去年7月的一天凌晨,他窜到宝盖山雅村一制衣厂内,撬窗入室,盗走该厂一台双针机,之后卖掉。有了这次经验后,胃口 今年2月,黄华在行窃时被人赃并获。由于数额特别巨大,法院在依法审理后,作出上述判决。(黄招荣许长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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