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碍防非公务 五村民被判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9日06:41 黑龙江日报 | ||
本报讯 近日,黑河市爱辉区人民法院对一起防非公务案依法进行判决。 5月1日10时许,黑河市爱辉区幸福乡稗子沟村村民周学、李秀芝、李春福、李长青、桑爱辉等人得知黑河市政府决定在稗子沟村附近的黑河警校建立非典隔离区,便同村民200余人进入警校,到楼上将施工人员赶下楼,毁坏窗户,对市卫生防疫部门工作人员和车辆进行围攻,同时锁上警校大门,将工作人员和车辆围堵在院内长达6小时之久。爱辉区公安局治 黑河市爱辉区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周学、李秀芝、李春福、李长青、桑爱辉等5人进行了一审判决,判处周学、李秀芝、李春福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李长青、桑爱辉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黑龙江日报)
两性学堂--掀起夏日阳光中的爱欲狂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