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爬塔吊事件圆满解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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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9日15:42 沈阳晚报 | ||
本报讯(记者崔平)6月18日,轰动沈城的7名民工爬上工地塔吊,以跳塔相逼索要拖欠工资的事件,在警方的努力下得到了圆满解决,包括爬塔吊民工在内100多名民工的拖欠工资已经全部补发,同时,7名民工因为触犯法律被警方给予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 6月7日上午9时30分,在和平区中华路附近的一工地上,7名民工爬上30米高的塔吊,其中3人坐在塔臂上,4人坐在塔座上,声称“不开支就跳塔”。另外,塔吊底下还有100余名民工静坐。 接到报警后,中华路派出所、和平交警一大队、消防队共100多名警察和官兵赶到现场。经过调查,爬塔吊的7人分别是建昌和赤峰人,都是这个工地的民工。民警看到塔吊上的民工情绪激动,没有贸然行动,而是找到施工甲方———远吉房屋开发公司。在民警耐心的劝说下,公司紧急筹集5万元资金,由消防队员通过云梯送到民工手中。民工杨振广接到钱后,转交给旁边的民工,然后被消防云梯接到地面,与公司谈判。经过协商,公司同意3天内补齐所有拖欠工资,还当场与民工签订了协议。 事件得到圆满解决后,下午1时,2名民工被云梯接到地面,另4人从塔吊上爬下来。警方随即将7人安排到工地办公室,在耐心安抚的同时,对这起事件展开了全面调查。6月17日,远吉公司将欠款付给承包方———华强建筑三公司,华强公司很快补齐了100多名民工的工资。民工拿到工资后,情绪缓和,十分感激公安机关,目前,部分民工已返回家乡。 6月18日,中华路派出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以涉嫌扰乱社会治安,对爬塔吊的7名民工给予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警方认为,在这起事件中,民工索要拖欠工资天经地义,但应该通过合法行为索要,如果采取过激行为,触犯了法律,就要受到相关处罚。图为民工爬塔吊时的现场。沈生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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