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一天在校被老师打四次 学生校方各执一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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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9日16:03 新华网 | ||
时间:6月5日 地点:沈阳市五三中学 当事人:初一(7)班李岐(化名)、初一(8)班班主任语文房老师 四次挨打师生各执一词 一打于七班课堂。李岐说法:6月5日上午语文课时,我因身体不适趴在桌上。忽然语文房老师询问我上课是否说话我否认,房老师就当着全班同学的面,拿书打我的脸。房老师说,那天上课时,李岐影响其他同学上课。她很生气,就用书在李崎脸上打了三下。 二打于一年组办公室。李岐说法:我去一年组办公室,在路上她不停地用书戳我的背。到了办公室又当着办公室老师的面用书戳我的胸和脸。房老师说,在去办公室的路上因生气,就用手推李岐几下,当时我手里拿着书引起误会。在一年组办公室里,没有打过李岐。 三打于水房。李岐说法:班主任李老师让我先回去上课,但一下课我就被一年八班的三名同学叫到水房,被他们一顿拳打脚踢,让我去道歉。房老师说,这件事她是后来知道的,八班的学生听说她被李崎气哭了,就去找李岐还动手打了他。 四打于八班教室。李岐说法:我去八班教室给房老师道歉,房老师说她不想见我。结果那三名同学又当着八班同学的面一起上来打我,房老师拉架但没拉住。房老师说,三名学生动手打了李岐,她一直在拉架。 家长:孩子受了很大打击 6月5日晚上,李崎放学回家,垂头丧气不愿说话。一再追问下,他却说:“我不想活了。”夫妻俩一再追问下,才知道李岐一天中在学校被打四次,都与语文房老师有关。夫妻俩一直看着李岐到凌晨3点,至今,他们都要轮流看着李岐。李先生说:“孩子受了很大打击,我真怕他出事。” 6月6日,李母来到五三中学,想找房老师询问情况。房老师开始不承认打过李岐,后在学校张书记介入下,她才承认打孩子的事。6月10日,李家亲属一起来到学校,准备解决这件事,当时学校给出的解决意见是对房老师处以行政记过、停发半年奖金和校内通报批评三项处罚。 自从挨打后,李岐一直没有上学,6月16日李父再次到学校询问事情处理情况时,发现原先的处理方案只剩下两个,行政记过的处分不见了。 学校:此事已处理,老师有苦衷 据沈阳市五三中学的宋丽校长介绍,虽然对事情的经过有些不一致的地方,但房老师已经承认动手打学生的事实。6月10日时,商定的处理办法,不代表校方意见。后来,就此事请示上级部门,又在学校内部召开大会研究。最后,决定将处罚办法定为:停发半年奖金、停发半年结构工资、校内通报批评。 宋校长说,老师在面对调皮学生时也很为难,光说服教育,有的学生听不进去,还有逆反心理;反之,老师对犯错误的学生不闻不问,则会影响其他人;如果老师采取较激动的办法,很容易引来学生家长的反感。 教委:体罚不允许事实要查清 针对此事,记者采访了沈阳市教育局纠风办,一位姓李的工作人员介绍,老师打学生就是体罚行为的一种,对这种行为一般的处罚方法包括行政处分和扣发奖金;另外,如果造成严重后果的还要负法律责任,赔偿经济损失。根据沈阳市教育局2002年第46号文件,第三四五六条规定:对老师体罚学生行为的行政处罚包括:行政警告、行政记过、和行政记大过。 老师与学生之间的摩擦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发生,针对此类事件,一定要弄清事实,因为有些行为在程度上根本称不上是体罚学生。同时告诫老师们要注意自己的言行,采取适当的方法教育学生,尤其是对于那些生性比较活泼好动顽皮的孩子,一定要讲究方法。而从学生的角度,也应该理解老师的良苦用心。(来源:沈阳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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