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名业主错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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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0日10:24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本报讯 (成华法 记者黄庆锋)昨日下午,开发商状告业主侵犯名誉权案在成华区法院一审宣判:“东晖花园”的9名业主在今年住博会开幕现场散发传单、拉标语等极力贬损开发商成都干道建设综合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干道开发公司),法院认定9名业主侵犯了开发商的名誉权,责令他们立即停止侵权,并向干道开发公司公开道歉。 成华区法院一审查明,鞠天熙、邓才霞等9人是八里小区“东晖花园”三期房屋的业主 原告干道开发公司遂将9业主告上法庭,要求其赔礼道歉,并提出近50万元经济索赔。法院认为,被告的行为客观上诋毁了原告,侵犯了原告的名誉权,但原告的经济损失与业主的行为没有直接关系,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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