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吃河豚 赔偿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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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0日11:42 扬子晚报 | ||
泰州电 最近,泰兴法院审结了一起因请客食用河豚导致中毒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今年2月中旬的一天,泰兴市经济开发区某村民王某在自家尚未正式开业的饭店内款待朋友,席间特意上了一道“秧草烧河豚”。吴某从王某开的饭店门前经过时,王某招呼吴某吃饭,吴某吃了一些秧草和少量河豚。当日下午4时左右,吴某出现中毒症状,随即被送至医院抢救,诊断为河豚中毒。吴某住院治疗12天,用去医药费外加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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