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桌法庭圆满审结娃娃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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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1日08:45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昨天上午10时,成华区法院圆桌法庭正式开庭审案(本报昨日曾作报道),由于本案被告系未成年人,法庭决定采取不公开方式进行。 上午10时许,审判人员、公诉人和辩护人等围坐在成华区法院6楼会议室的圆桌法庭。15分钟后,法警将身穿黄色马褂的被告徐小晓押上法庭。 据审案法官事后介绍,庭审开始后,审判长核实了徐小晓的身份并交代其权利义务之后,便让徐坐在圆桌前接受审判。刚开始调查徐的犯罪事实,17岁的徐小晓连忙主动交代,称自己是因吸毒没钱才实施抢劫的,在看守所关押期间,他已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徐低着头一边说一边抽泣。因为大家坐得很近,审判长、公诉人、辩护人询问徐小晓的声音都显得相对随和,就像在进行一次会议。 庭审进行了短短40多分钟,审判长宣布休庭,待合议之后宣判。趁法警将徐小晓带出法庭之机,记者问徐害不害怕,徐没有正面回答记者的问话,只是轻轻地摇了一下头。 上午11时,法庭当庭宣判检察机关指控徐小晓犯有的抢劫罪、抢夺罪罪名成立,鉴于徐系未成年人,认罪态度端正,法庭依法从轻判处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000元。 接下来,法官、检察官、辩护人等分别对徐小晓进行教育,希望他改过自新,好好改造,争取减刑早日出狱,徐含泪点头。该案审判长蒲莉承办过很多起未成年人案件,她称,这种审判形式确实有利未成年被告克服恐惧感,能把对孩子心理的消极影响程度降低到最小,在以往的庭审中,有的娃娃甚至紧张得双腿直打哆嗦。 由于此案审判方式和被告身份特殊,有10余位区人大代表到场观摩。(蒲莉 曾晴 本报记者黄庆锋 实习生谢李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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