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处、保安公司均称未给保安配手铐 保安的手铐从何而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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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2日07:31 楚天金报 | ||
荆楚在线消息(楚天金报)记者郑志方、刘蔚丹实习生秦璇报道:昨日,《“扁担”还物竟被戴手铐》一文见报后(见本报昨日1版),读者纷纷来电谴责保安的违法行为。 武昌的罗先生、陈小姐,汉口的钱先生、钟先生等称,保安既说是“熟人”,那么“扁担”还物为何不道谢?而且,该局为何还称“扁担”是敲诈勒索?拿“好玩”做遁词,难以令人相信。 昨日上午,记者就“保安铐人”一事来到汉口上海街派出所,值勤民警称,事发单位中港第二航务工程局是部属单位,内部设有公安处,此事应由公安处处理。记者与该局公安处联系后,对方称他们未给保安配备手铐,并要记者“等下周一再来”。 下午5时许,江岸区保安服务公司副经理郭四清来电称,“保安铐人”一事他们非常重视,公司夏总经理等人上午就去该工程局对此事展开了调查。郭称,事发当日,失主(“中港”员工)因急着出差,拿到身份证和卡后就去了北京,故一直未露面。而当事人保安队长高某昨日休息,未能找到,但他们会加紧调查。 最后郭还称,保安公司从未给高某配手铐,手铐从何而来,他们也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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