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损坏邻居摩托家长要负责赔偿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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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3日06:34 江南都市报 | ||
致电人:钟女士时间:6月13日事由:6月的一天,钟女士4岁的小儿子由11岁的大儿子带着在自家楼下玩。小儿子突然爬到邻居停放在楼下的一辆摩托车上,结果不小心碰倒了摩托车,损失大概有100多元。问该承担多少责任? 江西中矗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刘良欢:我国《民法通则》第十二条规定,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你两个儿 (江南都市报)
两性学堂--掀起夏日阳光中的爱欲狂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