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资料竟成生财“法宝”(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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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3日07:47 海峡网-厦门日报 | ||||
孕育生命是很神圣的事,需要一个安宁的环境,可罗女士却不断遭到月子公司、母婴用品商、乃至“胎毛笔”制造商等的纠缠,身心俱疲的罗女士近日给本报来信,呼吁保护孕妇的隐私。 被跟踪了全过程 罗女士去年1月确诊怀孕后,每周到医院参加一次孕妇“妈妈班”,并定期体检。没过多久,她就接到自称是莲花一家月子公司预约月子服务的电话。罗女士问其从何得知她的电话,对方说是罗女士的朋友介绍的,罗追问是哪一位朋友,对方却支支吾吾答不上来。但此后,这家月子公司便把罗女士当做“重点对象”进行电话“跟踪”,还不时寄宣传单到家里来,连罗女士的姓名也写得一字不差。 罗女士百思不得其解,便将同事和朋友都问了个遍,也没打听出谁与这家月子公司有联系。为图个“耳根清静”,安心养胎,罗女士一家干脆从前埔搬到位于老市区的公婆家居住。 预产期到了,罗女士在丈夫的陪同下,到医院办理住院手续。在填写产妇个人资料时,罗女士的丈夫多了个“心眼”:填写的是他的手机和罗女士单位的电话。临走的时候,他还一再询问护士,产妇资料是否会对外公开,护士笃定地说,这些资料属于医院内部资料,不会对任何人公开。 可就在罗女士出院的第二天,她丈夫的手机便响起来,对方自报家门:我们公司提供专业的母婴月子护理,还可为宝宝满月理发。更有甚者,孩子满月的这一天,同事来吃“满月席”时告诉罗女士,这段时间,单位经常接到“爱婴理发热线”、月子公司打来的电话。 罗女士纳闷不已:他们是从何得知电话的呢?于是,当再一次接到一家月子公司的电话时,罗女士便“刨根问底”起来。对方的答复让她大吃一惊:我们公司与一些医院、妇幼保健院合作,你的情况就是宝宝出生的医院介绍的。罗女士马上打电话到医院求证,但有关负责人答复说,医院从未与月子公司合作。 接下来的事就更让罗女士气愤了:好几家胎毛笔、月子护理公司“不依不饶”地来电,甚至相互诋毁。本来就患有产后失眠症的罗女士被骚扰得整晚都无法入睡。 好容易月子公司、理发公司的“热情”渐渐“冷却”,保险业务员的电话又接二连三地来了,极为“耐心”地推荐各类幼儿保险。罗女士一气之下,以购买保险为由将其中一位约至家中,追问其电话是否从医院得知。这位业务员最终口吐真言:月子公司、胎毛笔公司等从医院购买产妇资料,使用后又转手倒卖给保险业务员、奶粉推销员等。他们按居民区的不同档次来定价,居住高档小区的产妇,其个人资料可以卖“头价”,一般为8元左右;中档小区的5元;普通小区的也可卖3元左右。 获取资料如探囊取物 记者采访中发现,一些医院对产妇的资料管理并不严格,个别缺乏职业操守的医护人员以及一些别有用心的人要获取这些资料,犹如探囊取物。如我市一家较为大型的医院对孕妇资料的管理是:孕期在36周以内的孕妇来医院产检,其产检资料均按预产期被分别存放在妇产科门诊宣教室,并无专人保管。医院的理由是,每天来产检的孕妇太多,直接存放在宣教室,可方便孕妇随时查找。 另一家大医院负责人坦承:不排除个别医护人员泄露孕妇资料,但孕妇的资料管理是多个环节的,社区的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建卡的市、各区妇幼保健院均有孕妇产检的有关资料。因此,诸如月子公司、保险业务员等获悉产妇资料的渠道很多。 泄露资料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江绚律师认为,孕妇将自己的电话、家庭住址等个人资料提供给医院,医院对上述资料负有法定的保密义务,若医院故意将这些个人资料泄露给其他人,导致孕妇不断受到他人的电话甚至是上门骚扰,根据《民法通则》及最高院的有关司法解释,这种行为构成侵犯公民隐私权,应当承担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法律责任,给孕妇造成严重后果的,医院还应当一并承担赔偿孕妇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法律责任。 :网络“网”住个人信息 厦大毕业的刘小姐最近收到一封莫名其妙的电子邮件:“亲爱的校友,是否有意加盟韩国服饰连锁店?”刘小姐百思不得其解,她并不认识这个所谓的“校友”,对方从何得知她的邮箱地址,还清楚知道她从厦大毕业?刘小姐经了解后才明白,原来是她前不久登录校友录,留下了个人资料所致。刘小姐又联想到前一段时间因网上购物留下手机号码,近来也是频繁收到网上订购的短信。 求职简历被“流通” 师范大学毕业的小张自参加一次招聘会后,便频遭陌生男性电话骚扰,对方对她的身高体重、出生年月、兴趣爱好等都掌握得一清二楚。小张多方打听才明白,是某婚介所向招聘会上的用人单位购买求职者的简历,然后向会员提供。 无独有偶,小吴曾在一招聘会上将个人简历投放给一家大型的建筑工程公司,上面留有其出身年月、个人联系电话、家庭住址等。没想到此后便怪事频频,好几家建筑公司都打来电话,询问其是否有意加盟。小吴辗转得知,一些求职大学生的简历等,被一些单位及各类中介机构当作商品“流通”。 买房买来骚扰不断 孙小姐数月前买了一套商品房,还没住进去,家里的电话铃声就响个不停,每天都有近10个家装公司不分昼夜打来电话,“热情”自荐,搅得孙小姐一家人都疲惫不堪。她反复思忖,她只有在购房时留下详细的个人资料。孙小姐前去找售楼处人员理论,可等了半个月,仍没有等到满意答复,家装公司的电话仍骚扰不断。 为避闲语数次搬家 陈小姐曾被人强暴,为躲避风言风语,搬了3次家,可现在她不得不再另觅居处。原因是她在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购楼时,经营人员蒋某了解到陈小姐搬家原因后,不仅没替陈小姐保密,反而当作饭后谈资随意散播。屡遭打击的陈小姐再也支撑不住,想寻短见一死了之,所幸被及时发现而获救。陈小姐将这家公司及蒋某均诉至法庭。法院判定由该公司及蒋某赔偿陈小姐5000元钱。虽然陈小姐最终讨到了公道,却不得不把装修了一半的房子卖掉,再次搬家。(厦门日报)
两性学堂--掀起夏日阳光中的爱欲狂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