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召开宣判大会 杀人犯当庭咆哮妄图挣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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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3日09:20 信息时报 | ||
本报讯(见习记者 尹仁祥 记者 王伯乐 通讯员 王创辉) 在“6·26”国际禁毒日即将到来之际,东莞市法院前日上午召开宣判大会,对11名毒品犯罪被告人和18名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罪犯进行了宣判,这29名犯罪分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至死刑。东莞市两级法院干警和有关单位群众共300多人参加了宣判大会。 记者在宣判现场看到,当审判长宣布故意杀人罪犯刘占陆、抢劫罪犯寇建辉、屈志军 接着,审判长宣判11名贩卖毒品犯罪分子。据了解,该贩毒集团都是四川开县人,他们大多数是亲戚关系,结伙共同干起贩卖毒品的“生意”。22岁的罪犯朱德生,当宣布他被判有期徒刑9年时,他眼里含着悔恨的泪水,其他几名毒品犯都摆出一副玩世不恭的样子。 宣判完毕后,前来观看的市民表示,东莞政府在世界禁毒日前夕审判一批贩毒和杀人、抢劫、绑架重犯真是大快人心,对净化社会风气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 典型案例 捉一人牵出一串毒虫 2001年9月中旬,被告人朱彪在东莞市虎门镇龙眼新村的租住屋内贩卖毒品,先后贩卖毒品海洛因100克、38.27克给被告人付前波、刘跃奎。10月23日,公安机关根据群众举报将被告人朱彪、朱德生抓获,在朱彪的租住屋内缴获海洛因739.8克;10月24日,公安机关据朱彪提供的线索将被告人付前波、刘跃奎抓获,分别在付前波、刘跃奎的租住屋内缴获海洛因38.27克、82.57克。 10月26日,公安人员根据被告人朱德生的供述,在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朱德生的租住屋内缴获海洛因73.86克。法院宣判,被告人朱彪贩卖毒品海洛因数量大,情节严重;且是累犯,鉴于其有立功表现,依法可从轻处罚。依法判决被告人朱彪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公交车抢劫刺死乘客 2000年2月10日下午6时许,罪犯寇建辉伙同朱清志在广州市862路公共汽车上持刀对女乘客罗某兰实施抢劫,抢去罗的人民币400元、港币200元、诺基亚手机1台、蓝宝石戒指1枚、水晶手琏1条(物共值人民币2800元)。 同月14日,罪犯寇建辉伙同朱清志纠合罪犯屈志军、任向前窜到东莞市长安镇宵边,坐上一辆从长安汽车站经虎门开往东莞的公共汽车。当车行至虎门镇大宁路段时,4人持刀站起来声称抢劫。乘客欧阳兆乾欲站起身时,罪犯寇建辉、屈志军和任向前即用刀朝欧阳兆乾的腰肋等部位猛刺数刀,欧阳兆乾被刺破肝脏及肋间血管致失血性休克死亡。罪犯寇建辉还用刀刺伤一名男乘客的手部,罪犯屈志军用刀砍伤乘客徐某的头部致徐轻伤,共抢去欧阳兆乾、徐某等人的人民币512元及其他财物一批,款、物共值人民币3692元。 2000年2月22日下午6时许,罪犯寇建辉伙同朱清志、王洋、唐国庆在广州市823路公共汽车上对女乘客刘某薇、刘某玲实施卡颈、殴打,致刘某薇轻伤,刘某玲轻微伤。抢去两名被害人的人民币4800元、港币1000元及其他财物一批,款、物共值人民币6960元、港币1000元。 法院以抢劫罪判处罪犯寇建辉、屈志军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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