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蛮法官”拘禁殴打律师被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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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3日12:33 江南都市报 | ||
一名律师在江西省南丰县人民法院办事时遭法官等人上铐、拘禁、殴打,事后当地检察机关对该法官实施拘留。律师遭拘禁? 法官被拘留?在司法界,发生如此怪事在当地引起轩然大波。 “依法收贷”惹出麻烦事 2003年3月28日,南丰县农业银行风险贷款经营部为催收债务,受白舍嘉禾综合园艺场委托,发出了一纸拍卖公告,将位于白舍镇茶亭村至含头村公路段的占地面积约360亩的白舍嘉禾综合园艺场公开拍卖予以公告,园艺场整体拍卖底价为50万元,以收回贷款。 可是作为白舍嘉禾综合园艺场实际承包人的张国明称:在此之前,没有接到对方有关拍卖园艺场的正式的书面通知。 记者看到张国明手中持有一份时间为2001年3月31日签订的合同。合同的甲方是南丰县农村经济开发公司,乙方就是南丰县琴城镇果园村石背村小组的农民张国明。合同中标明嘉禾园艺场系县农办下属机构农村经济开发公司所有,以公开招标方式实行对外承包,签定为期11年的承包合同,时间为2001年3月31日至2011年 12月31日止。合同中有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中的第七款中约定:承包期间,如发生土地纠纷,由甲方负责(在不影响生产情况下)进行解决,否则,造成乙方的损失,由甲方进行补偿。 张国明告诉记者,承包园艺场后,他聘请了一些懂科学又有经验的桔农来指导帮助,同时投入了大量的用于树苗、农药化肥以及劳务等方面的资金40余万元,正当满园果树飘花,丰收在望之际,突然冒出了要单方面解除合同的事情,确实让他始料未及,难道说这签定了的11年的承包合同才2年就无效了吗? 申诉视为无理被拒绝 2003年5月12日,张国明向南丰县人民法院递交了一份参加诉讼申请书,要求以南丰县白舍嘉禾综合园艺场场长的身份参加南丰县农行诉南丰县农村经济开发公司贷款合同纠纷一案。张国明向法院申请的理由是该案涉及到其与被告南丰县农村经济开发公司签定的嘉禾综合园艺场的承包合同,且案件的处理结果于其有利害关系,申请以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 5月20日,南丰县人民法院(2003)丰民初字第275号通知书答复张国明的是,该案审理的是原被告之间的借款合同关系及债权债务关系,与张国明无关,且张并未提出足够的理由和事实依据以证明该案中正在审理的法律关系和可能作出的实体处理将对张与南丰县农村经济开发公司之间的承包合同产生任何影响,据此认为张国明的申请无理不宜作为该案的第三人参加诉讼。 律师递交文书被“拘禁”? 为维护自己的利益,张国明聘请了常年法律顾问江西民鉴律师事物所律师毛群凡去法院为自己申诉。毛律师依法向南丰县人民法院提出3点法律意见:一为张的合同承包期为11年尚未到期,且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资金使园艺场有所改观,其合法经营权和经营利益应受法律保护;其二为“拍卖公告”对张国明承包事实一字不提,势必导致不必要的纠纷和张的合法利益受侵犯。为防止张在无法知晓的情况下利益受损害,建议法院将其列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其三,承包合同性质表明承包期间先期投入大,收益逐渐增大的事实,南丰县农村经济开发公司不得将该合同的权利转让给他人。 2003年6月5日下午2点40分,毛律师在当事人张国明的陪同下去南丰县法院递交法律意见书。在与法院审理该案的民二庭季庭长递交法律意见书时,双方发生争执。6月6日律师毛群凡向抚州市司法局、抚州市律师协会呈送的举报信称:“被南丰县人民法院季幼泉、严尤午俩人殴打及上铐”。 毛律师称:他在出示律师执业证后,将一份法律意见书交给季,季说“不要放在我这里”,而他坚持“你经办了这个案件,交给你完全可以”。季说:“你给我出去!”他说:“你凭什么叫我出去。”两人言语冲突时,对面房间来了一位叫严尤午的人扭着他的手朝其办公室推,季也紧跟着用手扭住他另一只手帮助推。进入严的办公室后,季将办公室的门关上。随后俩人对他进行殴打并将他打倒在地。不久,严叫人拿来铐子将他的左手铐上,季将他的右手铐上。接着,严提着铐子将他从地上拉起来,使铐子卡在他的肉中,血一滴一滴掉下来。季当严拉起他来时,用手长时间卡他的脖子。这种状况持续时间 40来分钟(其中带铐时间30分钟)。期间,严要搜他的公文包,他问“你有搜查证吗?”,严又对他进行殴打,并搜他口袋。在下午3点半左右,法院章副院长进来,要给他下铐,他不同意,说既然铐了就送派出所去。章出去5分钟左右后,叫人帮忙给他强制性下了手铐。当他转身走的时候发现他的当事人不见了,就寻找,敲了几下门(季的办公室),门开后,见他的当事人张国明衣服撕破了(事后得知其也被人殴打)。 当事法官被“拘留”? 事发后,毛律师来到南丰县检察院反映情况并要求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检察院随即安排工作人员将毛带到南丰县公安局验伤。经南丰县公安局法医鉴定,其右颈底部、颈背部、双上肢等多处表皮擦伤痛,左肩、背部、胸部正中偏左等多处红肿区,双侧腕部分别现一条环形表皮红肿区, 伤情为轻微伤丙级。 6月9日,抚州市律师协会向抚州市人民检察院发出“关于毛群凡律师受法官侵害要求严肃处理的函”,称:“毛群凡律师在南丰县法院办理法律事务时,遭受南丰县法院季幼泉等人的殴打,并被带上手铐,非法拘禁达30分钟之久(已构成伤害,有法医鉴定),建议检察院对此事尽快进行调查,并作出严肃处理。 6月14日下午,记者在南丰县检察院了解到:6月11日,南丰县检察院对季幼泉涉嫌非法拘禁一案立案开展调查。当天下午6时季幼泉以涉嫌非法拘禁被刑事拘留。6月14日下午变更强制措施,季幼泉被取保候审。检察院告诉记者,此案件还在调查之中。 6月15日,记者到南丰县人民法院,希望能听到法院方面的陈述,遗憾的是法院方婉拒了记者的采访。法院院长通过其工作人员转告记者,目前阶段法院不便有所陈述,待一切有结果之后,法院会邀集有关媒体阐述他们的观点。 记者日前收到了一封江西民鉴律师事物所于6月14日向全国各大媒体、各律师机构及其律师发出的求援信,信中呼吁社会各界关注、支持江西民鉴律师事物所,尽快使这一案件能水落石出。另据悉,抚州市政法部门已经对该案件引起重视,有关部门正在加紧对案件进行调查,以期使此事件得到公正的处理。 在发稿前,记者了解到,案发后,此案引起了抚州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赶往南丰关注事情的调查处理。6月6日,南丰县纪委介入调查,6月12日立案,6月20日,纪委以“未请示县法院院长情况下,擅自用械器限制人身自由,已构成非法拘禁错误”,对其撤消党内职务,并建议县法院根据其在工作中的违纪行为向人大提出撤消其其他职务,建议调离县法院工作岗位。6月20日,南丰县检察院对季幼泉以涉嫌非法拘禁实施逮捕。目前,此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之中。袁文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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