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改认购书户主名称 开发商能否提升房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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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5日07:59 海峡网-厦门日报 | ||
我来帮忙 编辑同志: 我去年5月因事外出,委托同事余先生购买一套商品房,房价为每平方米2500元,由余先生在优先认购书上签名。现在我提出将认购书上的户主姓名更改为我本人,但开发商坚持 吴先生: 你咨询的问题,经记者向厦门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张光辉律师咨询,答复如下: 如果你与余先生有书面的委托证明,并且在余先生代为签订认购书时,向开发商出具了该份证明,那么,你便是真正的购房者,余先生代为购房为你本人真实意愿的表达,开发商应按约履行售房义务,而不能借机提升房价。反之,如果你与余先生之间没有书面委托证明,或是在余先生购房时没有出具该份证明,那么,开发商可视余先生为购房者本人。在此情况下,你若要更改认购书上的户主姓名,有两种办法:先由余先生补签解除认购书协议,然后由你向开发商重新订购该套房屋,如此,开发商以市场价格出售为由提升房价是合理的;你还可与余先生协商,由他先购买该套商品房,然后你们再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编辑 (厦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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