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治病哥出钱病人一死钱咋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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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5日08:57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本报讯 (记者 李亚玲)弟弟患绝症无钱医治,哥哥付了住院费,这笔钱算借款还是“亲情赠与”?其遗产继承人该不该代弟弟还钱?昨天下午,都江堰市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亲情奇案”。 去年下半年,原告孔先生的三弟因患癌症入院,先后花费了1.4万余元治疗费,去世后又花了2千余元丧葬费。孔先生称这1.6万余元都是他垫支的,弟弟生前曾承诺要偿还。但没 孔老先生对大儿子的诉讼请求没有异议,只是辩称小儿子经济困难,死后他一分钱都没得到,因此不该承担债务;孔先生的侄儿刚满16岁,其母作为监护人代子出庭。她辩解说,原告出示的各种费用收据只有4千元上注明付款人为原告,这说明原告实际承担的医疗费只有4千元,而这4千元是原告出于兄弟亲情主动承担的,应属“赠与”。她还指责原告偷走了由她付款的部分收据。 围绕着原告付的钱究竟是“垫借”还是“赠与”,双方进行了激烈的辩论。而在法庭外,原告表示,并非他贪图弟弟的房子,而是因为弟弟生前和梁某关系并不好,现在弟弟惟一的财产给了梁某,他和家人担心梁某把房子卖了一走了之,却把侄儿丢给他们抚养,因此想把房子争过来过户到侄儿名下。 法庭调查结束后,法官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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