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莲花县:21处小煤井“死灰复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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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5日12:26 云南日报 | ||
江西省煤炭行业管理办公室近期在萍乡市莲花县检查时发现,这个县被关闭的小煤矿有21处矿井“死灰复燃”,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莲花县随即重新关闭了这些矿井,并对25名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 近段时期以来,莲花县小煤矿死灰复燃现象严重,江西省有关部门不断收到群众举报,煤矿安全监督部门也进行了多次查处。5月中旬,江西省煤炭行业管理办公室再次实地查访 莲花县随后进行了严肃处理,县煤炭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刘晓泉和相关乡镇分管负责人贺荣华、郭瑞炎、刘美兰4人因对非法生产失察、监管不力、受行政记过处分。刘仁文等21名矿主的非法所得被没收,并被处以5000元罚款。刘建民等3人还被公安机关治安拘留,江首安等12人被留置审查。 新华社南昌6月24日电(记者 林艳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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