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工商打假反被告上法庭 二审终于被判胜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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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6日05:17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晨报讯 合肥市工商局依法打假,却被售假经营户告上法院。一审判决,经营户赢了,工商局不服一审判决,遂向合肥市中院提出上诉。昨天,工商局拿到法院的终审判决书:工商局胜诉。由此,今年工商局“3·15”对社会公布的十大打假案之一的猪肉冒充牛肉出售案,经过法律检验,是件“铁案”。 2002年6月15日凌晨5时,合肥市工商局鼓楼分局九狮桥市场管理所的市场管理人员依 二审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经庭审,二审法院认为,市工商局上诉理由成立,应予支持。王某上诉理由不能成立,不予采纳。据此,于6月18日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市工商局行政处罚决定。 胜诉后,合肥市工商局局长刘国建认为,在打假中,只要按程序办案,依法办案,就不怕经营假货人告状,要经得起法律的检验。他说,只要事关人民健康的假冒伪劣案件,工商部门都要严查快处,决不手软,并依法把案件办成铁案。 (本报记者孙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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