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妹:我到底应该找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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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6日07:31 黑龙江日报 | ||
一名打工妹在某酒店工作了两个月零七天,酒店只给了她两个月的工资,余下七天的工资没给,而且还没有退还服装押金。她投诉到劳动部门,结果区里推市里,市里推区里,无人受理。 今年2月16日,内蒙的小美龄应聘到哈市南岗区某酒店上班,当时说好月薪400元,服装押金200元。在两个月的工作中,小美龄发现酒店经常更换员工,而且由于受不了这种工作 6月24日13时30分,记者随同当事人小美龄一同来到南岗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此时,劳动关系监察科的办公室内没有人。14时35分,劳动关系监察科办公室回来一名女工作人员,当得知小美龄是来找郭科长投诉某酒店不给员工开工资的情况后,她说:“郭科长吃饭去了,没回来。”并告诉小美龄,不需要填表立案,把投诉材料放在郭科长的桌子上,留个联系方式,就赶紧走吧。记者问,郭科长不在,你是否可以受理?这名女工作人员说,不可以,只能找郭科长,并称郭科长有可能去哈市劳动监察大队开会去了。16时45分,记者打电话到郭科长办公室,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郭科长还没有回来。 6月25日9时40分,记者和小美龄再次来到南岗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见到了郭科长。郭科长说:“有规定,餐饮、娱乐场所归哈市劳动监察大队监察科管,不归我们管。” 10时30分,记者和小美龄来到哈市劳动监察大队,在监察二科一位男工作人员接待了小美龄。这名男工作人员说:“这里只能受理投诉,具体欠多少钱,得找仲裁。郭科长应该让你们去仲裁,上这干啥?”记者问,是否有规定,南岗区不能管餐饮场所,男工作人员说,不是这么回事,正常检查时哈市劳动监察大队管大企业,区里管小店。 11时15分,记者回到南岗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找到仲裁办,一名女工作人员听取了小美龄的劳动仲裁申请后,说这件事最好是找哈市劳动监察大队监察科。 几经周折投诉无果,小美龄很疑惑:我到底应该找谁?(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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