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中平台建到窗边 难忍被“偷窥”业主索赔(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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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6日07:40 新华网 | ||||
因空中平台建到了自家卧室的窗根底下,还使生活隐私暴露在大庭广众之下,北京某小区的一位业主将开发商告到了法院,讨要法官们也未听说过的“视觉心理卫生权”,索赔视觉心理卫生费等23万元。本市宣武区法院已受理此案。 原告李先生诉称:2000年11月,他购买了某社区5号楼8单元104号房。2002年9月看房时他发现:在所购买的房子两侧,被开发商建起了一座与其屋顶平齐的“舰式平台”。该平台距其购买的房子窗户仅为48厘米,同时建造有通往该平台的露天楼梯,来往于南、北平台的行人居高临下的眼神,使他一家人的隐私暴露无遗。忍无可忍的李先生一纸诉状把该项目的开发商告上了法庭。 受理该案的宣武法院法官表示,几年前精神赔偿对于国人还是个新名词,而仅仅几年时间,我国的民事案由已从过去的10余种,发展到现在的300余种。尽管如此,“视觉心理卫生权”这一案由还是让法官们也觉得没听说过。(李罡 李凤新 马健冬 崔峻)(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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