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借必还:寻女7年为还15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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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6日08:47 时代商报 | ||
1996年,小龙在杭州四季青附近的一家饭店打工,认识了一个名叫张志的女孩,是饭店对面杂货店老板的女儿。打了两个月的工,没存到一分钱的小龙想回家了。那天,他怀着忐忑的心情向张志借钱作为回家的路费。没想到张志很干脆地答应了,还问小龙,150元够不够?数次来杭难觅芳踪几个月以后,小龙再次来到杭州,但是这个时候张志已经不在店里了。6月24日,江苏小伙仇爱龙又一次踏上了杭州的土地。7年里,这已经是小龙第十次来到杭州了。他就是想把那150元钱还给她。(王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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