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酿成杀夫惨剧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6日13:17 贵州都市报 | ||
20年来对自己和孩子的肉体虐待,对自己的性虐待,使她对丈夫心灰意冷,在一次丈夫殴打儿子的时候,她伙同长子将丈夫活活勒死…… 14岁的小倩低着头,眼泪不停的往下流:“我爱我妈和我哥,一点也不恨他们。”与此同时,小倩16岁的二哥小勇坐在一旁,看着自己的脚,一句话也不说。在今年的2月25日晚上,小勇亲眼目睹了母亲和大哥在家里将父亲王虎活活勒死的情景。昨天,他又亲眼看到妈 “第三者”插足 陈孙红和大儿子小刚站在被告席上,没有对公诉人的指控作出辩解。经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新闻中心批准,记者在庭审间隙对陈孙红和小刚进行了采访。48岁的陈孙红向记者描述了那一段噩梦般的婚姻。 “我是毛主席逝世那年(1976年)结的婚,那时我才21岁,通过姑妈做媒,父母同意把我嫁给王虎,在拜堂以前我和他没有见过面。”陈孙红说话时很平静,“拜堂时,我偷偷看了他一眼,见他笑眯眯的,对人很和善,还以为他是个好人,没想到竟然会嫁给了一个魔鬼。” 婚后不久,王虎到花溪松柏山打工,认识了一个女人,王虎有了婚外恋,陈孙红一气之下搬回了娘家。 王虎的婚外恋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因双方父母反对,无果而终。于是王虎又找到了陈孙红,要求陈孙红和他回家。据陈孙红介绍,王虎多次来她家,见她不肯回去,有次竟将她关在房间内,放火烧屋,听到呼救,陈的哥哥才将其救出。 陈孙红回到王虎身边才3个月,王虎因盗窃罪被判刑,不久,大儿子小刚出生。陈孙红独自带着儿子艰难度日。王虎刑满后出狱回到家里,陈孙红的噩梦也开始了。 性虐待成“家常便饭” “二儿子出生时,他从外面回来,看我没做饭就怪我,说你这个婆娘在家里这么久,饭都不会做。我说等猪食熬好了再做饭。他听了抓起我就打,那个时候我还在坐月子啊。”陈孙红说,“对我和孩子来说,这样的挨打成了家常便饭。” 除了肉体上的折磨,更让陈孙红难以忍受的是心理上的折磨。“那天他喝酒回来就拉我上床,我因身体不好,就拒绝了,他却强迫我,我只好钻到床脚,他抓住我的脚,强行把我拖出来……现在我的背上还有块骨头是翘的。”陈孙红红着眼说。 “他有四张黄带(淫秽光碟),在家里强迫我看,并让我模仿,我不干,他就使劲打我。”陈孙红有点哽咽,眼泪流了下来。 “你为什么不提出离婚或者去告他?”记者问。 “我不敢,那样他会打得更凶,几个娃娃也跟着可怜。”陈孙红说。 庭审中,辩护人将王虎收藏的一盘淫秽光碟提交法庭,她说,陈孙红受到的不止是肉体上的虐待,还有性虐待和心理上的虐待。 事情最终爆发在今年2月25日的那个晚上。 案情回放 案发前,陈孙红通过邻居介绍,到某医院打工,陪护病人,王虎认为陈孙红有外遇,遂毒打陈孙红,并将其照片贴到村里,败坏其名誉。 陈孙红母子告诉记者,2003年2月25日晚上7点钟左右,陈孙红在家里又被王虎辱骂,小刚劝阻道:“你不要再骂妈了,如果合不来,你们就分家离婚。”正在喝酒的王虎大怒,顺手抓住酒瓶朝小刚打去,小刚用手抓住了父亲的手臂,坐在凳上的陈孙红拿起舂辣椒的铁杵,将王虎打倒在地,小刚压住王虎,叫到:“爸爸,如果你认错,我们就送你去医院。”王虎骂道:“要错也是你们几娘母的错。” 于是陈孙红找来一根绳索,将王虎活活勒死。期间,小儿子小勇刚好进家,目睹了这幕惨剧。其后,陈孙红叫小刚向邻居报信,谎称王虎是酒醉倒地,头碰到炉子后死亡。 警方接到匿名人报案后,对正在为王虎准备丧事的陈孙红和小刚进行审查,两人主动交代了作案过程。 村民要求从轻处罚 该村村支书是王虎的堂兄,他昨日出庭作证,并代表全村的村民,请求法院对陈孙红母子从轻处罚。 村支书向记者描述了生前的王虎。“王虎性格太残忍了,下手狠,原来曾经把自己的老父亲赶出家门,长达3年,后来我们在惠水才找到,60多岁 的老人家竟靠帮人打工吃‘百家饭’。” “他(指王虎)还经常在外面和人打架,回到家就打婆娘娃娃,有时提着杀猪刀打得婆娘娃娃满山跑,谁劝他就要和谁干架。”村支书义愤填膺:“这样下去,婆娘娃娃迟早要死在他手上。” “那你们怎么不出来主持公道呢?”记者问。 “没有用,当面答应得好好的,一转身就恢复原状了。”村支书回答。 休庭后,走下被告席的陈孙红和小刚突然看见了站在审判区外的小勇和小倩,自从被捕后,这是他们第一次见面,相对无言,只有四双眼睛唰唰的往外淌泪。 “当时见他打孩子,我什么都没想就弄死了他,现在杀了人,犯了罪,只希望法院看在我还有两个没有成年的娃娃的份上,从轻处罚我。”陈孙红哭着对记者说。 看着母亲和大哥被法警押上警车,小倩无声,眼泪流得更多,小勇看着母亲的背影,眼圈发红,仍旧一言不发。 历经惨剧,刚上初二的小勇兄妹已经失学,开始了没有父母之爱的独立生活,生活的重担过早的压在他们身上,当记者问到他们今后该怎么办时,一脸悲戚的小倩说:“我还有二哥。”小勇沉默了许久,低声回答:“可以卖米”。 在法官宣布该案将择期宣判后,记者来到了贵阳市妇联权益部。采访中,又有两名妇女前来进行家庭暴力的投诉。 工作人员罗帮正告诉记者,当家庭暴力发生时,受害人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通过法律手段,将暴力消灭在萌芽状态,否则,双方都会受到损害。(由于该案涉及个人隐私,文中人名均为化名)本报记者 赵车
两性学堂--关注两性健康 学习两性知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