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坳坳背警区成立首家“警务理事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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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6日18:02 深圳晚报 | ||
本报讯 (本报通讯员夏启发记者周力)日前,深圳市公安局荷坳派出所坳背警区成立了全国首家“警务理事会”。 荷坳派出所所长萧明一直在探索,如何创建新型社区警务工作模式,减少政府管理治安的成本和风险。他从经济实体和民间组织理事会得到启示,在市公安局、龙岗分局和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下,以企业和流动人口较集中的坳背警区为试点,率先推出了“警务理事会 “理事会”成员由企业主、外来工代表和一名所领导等13人组成,且必须是自己所在群体的优秀分子并得到大家的公认。“理事会”实行月轮值制。在政策和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理事会”是社区警务工作的真正主角,对本辖区的警务工作负全责。对诸如社区民警的聘用、统一清查、收容遣送、治安员聘用、治安基金的管理等等,均需“理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通过方可实施。 台商代表、第一任坳背警务理事会理事长陈先生,谈起刚刚参加过的社区民警竞争上岗大会时说,没想到自己的一票居然能决定一个民警竞聘的成败,他很高兴也很激动。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对坳背警务理事会的成立给予了充分肯定。 作者:本报通讯员夏启发记者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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