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岁女孩面临终生残疾 谁之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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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7日10:12 今日早报 | ||
■她是云和县首例新生儿疾病筛查者■半岁时被查出先天甲状腺功能低下 ■家长发现当初孩子血样未被送检■两家医院被推上被告席 再过几天,就是小姑娘陈启云起诉云和县人民医院和云和妇幼保健所“一周年的纪念日”了,但法院的判决还未下来。6月22日,她的代理律师在丽水云和县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原告代理律师的说法随即在法官处得到了旁证,云和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胡庭长对记者说,民事审判的原则之一就是“谁主张谁举证”,这场官司也不例外,法院最终判决是要看证据的。但她表示,在判决前不会对这个案子作详细评判。 面对出现的这种局面,启云的父母陈志华、倪爱芬夫妇长叹:我们该怎么办呢? A这样的生活要过多久 每天早上,倪爱芬早早起了床,匆匆吃完早饭后要送启云上幼儿园。启云的书包是前一晚就收拾好的,倪妈妈起身到窗台前摸摸晾着的裤子,收下来,叠好,塞进启云的书包里。“昨天老师说她又尿裤子了,我得给她多带一条。”倪爱芬有些无奈。 启云快4岁了,但从外表看比同龄孩子要小很多,走起路来摇摇晃晃,口齿也不清楚。“可怜呀,3周岁学会说话,只能叫出一个单音,到现在大小便不能自控,连幼儿园同班小朋友也认不出来。”倪妈妈的眼圈有点湿润。 爸爸陈志华告诉记者,上海儿保医院的专家诊断说,也许这辈子启云的智力都不可能恢复到正常人的水平了。 B成了幸运的第一例 小启云得的是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症,这种病在50万个新生儿中出现的数量不超过200个。但小启云本该是非常幸运的,在她出生前两个月,浙江省新生儿疾病筛选中心宣告成立。作为云和第一例参加新生儿甲状腺功能低下症筛查的宝宝,她的病如能在出生后3个月内得到确诊和治疗,那将可以完全或基本治愈。 1999年10月4日,启云在云和县人民医院呱呱坠地,就在孩子出生当天,医院一份《致年轻父母的一封信》便送到了初为人父的陈志华手中。信是由省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统一制作的,向年轻父母介绍了有关新生儿疾病筛查的知识。医生还告诉陈志华,他的孩子赶了个好时候,将是云和第一例接受筛查的。 见信后,陈志华夫妇不假思索便同意了筛查,“那年我已经30岁了,想要个孩子都想疯了,对孩子有利的事我们当然要做。”陈志华说。在医院的指导下,3天后的10月7日,在给孩子喂足了6次奶水后,医生从小启云的脚后跟抽取了血样,并收取了55元的筛查费用。 按信上的介绍,婴儿的血样标本要送到浙江省新生儿疾病管理中心实验室检测,约一个月后报告结果。若检查结果正常,就不再通知家长,若检查结果异常,会及时与家长联系有关复查、确诊事宜。 过了一个月后,陈志华夫妇见医院没有通知复查,悬着的心便落到了肚里。此后,孩子的发育虽然比同龄孩子稍显迟缓,但夫妻俩谁也没有往坏处想。 C中了万分之四的不幸 2000年3月,启云快半岁了,陈志华夫妇眼看别人家的孩子白白胖胖,有的已经开始呀呀学语,自己的孩子却又黑又瘦,而且反应明显迟钝,心里开始感觉不安,几次抱到云和县人民医院就诊,但都没有查出什么毛病。 3月27日,因小启云几天来连续发烧不退,陈志华抱女儿到了丽水市人民医院看医生,诊断结果让夫妻俩眼前发黑:万分之四的概率居然让启云遇上了,她被确诊为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症! 小启云当即住院治疗。 但陈志华此时还是没有想到这和当初疾病筛查的事有关,“事情过去了好几个月,信上的病名我早就记不得了。”陈志华说,女儿被确诊的当晚,他找了一些医书来看,想了解一下女儿的病况,突然看到一行字:新生儿应在脚后跟抽取血样检验。 “脚后跟抽血!”陈志华突然想到了当初女儿参加筛查时的情景。他立即翻出当时的那封信,上面明明白白地写着:筛查的就是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症和苯丙酮尿症。 难道是当初没检验出来? 但到云和县人民医院查询的结果让陈志华眼前发黑,在拉开了医院化验室的冰箱门后,陈志华看到了当时的那张采血卡片,这张卡片混杂在其他一大堆卡片当中,检验结果栏是一片空白! 医院根本没有将血样送去检验!陈志华无奈地得出了这个结论。情急之下,他让陪同寻找卡片的云和县妇保所的同志写了张证明,并在注明在场人员的姓名后从医院拿走了这张血样卡片。 随即,陈志华夫妇多次向云和县卫生局等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但事情一直没有得到解决。眼看孩子的症状日益明显,夫妇两人心急如焚。直到2002年3月25日,云和县卫生局给了陈志华一份回复,提出了3条意见:一、该事件可以通过协商,达成相互谅解的调解协议;二、每个公民都有自己的权利,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三、建议向有关部门提出鉴定。 2002年8月,陈志华以陈启云的名义向法院提起了诉讼,把云和县人民医院以及采血卡片的送检单位——云和妇幼保健所告上法庭。 D血样为什么没有送检 血样没有送到省新生儿疾病管理中心实验室检测,是既定的事实,在采访过程中,对这一事实各方面当事人都没有表示异议,而争论的焦点,自然指向了血样为什么没有被送去检测上。 对此,在云和县人民医院作出的一份《关于第一例新生儿疾病筛查采样的说明》中作出了这样的解释:1999年12月24日,妇保所送检者第一次来检验科取卡片,但惟独不将该血样送检——尔后我科(云和县人民医院检验科)又多次提出,要求给予具体答复,均未作答复。样本就这样一拖再拖,不给寄出。 但云和县妇保所陈秋弘所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妇保所不将样本送检的主要原因是因为样本不合格,“按照规定,卡片上3个血斑的直径必须大于10毫米”。由于医院所采的样本不合格,因此妇保所拒绝送检。 血样不合格就不能送检的说法,记者在省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采访时得到了确认。中心负责人告诉记者,按照规定,所采血样3个血斑的直径必须都大于10毫米,否则无法检测,即使送上来了,也会退回去要求重新采样。 据记者目测,卡片上的3个血斑的直径确实都没有达到10毫米。既然血样不符合规定,那么医院当时为什么不重新抽血呢?在医院给出的情况说明中记者看到:1999年10月7日下午,第一例新生儿采血后3个血斑直径均小于10毫米,操作者曾要求进行第2次穿刺,但家长(父亲)坚决不肯。后将样本阴干后装入塑料袋里,放冰箱保存,待妇保所送检。 但陈志华表示,医院根本没有要求进行第二次穿刺,所谓他坚决不肯的说法更是无稽之谈。当记者就此事希望医院的陈卫东院长接受采访时,陈院长以法院尚未判决为由拒绝了记者的要求。 记者与陈志华取得了联系,陈志华告诉记者,两被告曾经希望以5万元钱的代价与他调解此事,他没有答应。陈的这一说法记者从云和县妇保所的陈秋弘所长处得到了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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