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毒贩昨判死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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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7日10:27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 从最初的帮助毒贩“送货”,到后来的单打独斗贩毒获取暴利,手下还养着几个“马仔”。新疆女子沙来来京后在短短的四个月内,就贩卖毒品海洛因300余克。昨天是“6·26”国际禁毒日,市第一中级法院以被告人阿衣木尼沙·沙来犯贩卖毒品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41岁的阿衣木尼沙·沙来自称从新疆来京是为寻找她的弟弟,在弟弟没有找到,生活 从2002年5月至9月短短4个月的时间里,沙来操纵其雇佣的同乡阿力木以及李宝利、刘首昌等人,向吸毒人员沈某、李某、王某等二三十个“瘾君子”贩卖毒品海洛因累计达300余克。 据市高级法院相关人士透露,从近期审理的涉毒案件特点来看,妇女参与贩毒的数量有所增加。2003年1至5月,全市各级法院受理的涉毒案件中,女性毒品犯罪人数为54人,占毒品案犯总人数的19.1%,而同期全部女性案犯所占比例为11.6%。这些女性有的被贩毒集团控制和利用,被用来充当人体运毒的工具或贩卖毒品的喽罗;有的为满足自己吸毒的需要,以贩养吸。(安端华刘宇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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