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泳”溺水接二连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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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7日10:27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 炎炎夏日,游泳成了许多人的最爱。然而从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传来信息,入夏以来,本市已发生多起因在非游泳区域游“野泳”而溺水死亡的事件。民警提醒广大市民,一定要到正规的游泳场馆去游泳,千万不要为图一时痛快或是想省下游泳场馆的门票钱,而到一些禁止游泳的水域游“野泳”,从而给自己和家庭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6月4日中午12时左右,在西直门交通枢纽工地打工的21岁河北省人姜某在动物园北侧 年仅8岁的男孩儿小强(化名),6月6日午后2时,来到潮白河里玩耍。由于水流湍急,弱小的小强不一会儿就消失在水中。直到4天后公安机关才在东大桥西北侧一个沙坑内找到了顺流漂来的小强的尸体。(王雅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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