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拘禁人大代表 四川双流法院原院长被判无罪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7日10:49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四川网6月27日电 据华西都市报报道,双流县法院原院长郭开德非法拘禁人大代表案日前在乐山审结,乐山市中院一审判决郭开德无罪。 1997年1月2日,成都恩威集团公司总裁薛永新向双流县法院递交自诉状,诉称北京恩威妇女儿童保健联合公司总经理、内江市人大代表荣金明对其进行诽谤,要求追究荣的刑事责任。法院受理后,经原院长郭开德同意交刑庭办理。 同月16日,郭开德主持召开审判委员会,决定以诽谤罪逮捕荣金明。当日下午,郭开德签发逮捕决定书。次日上午,双流县公安局刑警到北京对荣金明执行逮捕。 1月18日,双流县公安局及县法院10余人到内江市人大常委会,请示批准对荣实行逮捕,并递交了公安局对荣的拘留报告。内江市人大常委会认为未经常委会批准作出逮捕决定并抓人是完全错误的,要求立即放人。省人大领导亦明确表示应立即放人。当日下午,法院、公安局有关人员向荣口头宣布释放,同时送达法院应诉通知书。 乐山中院经审理认为:公诉机关指控郭开德非法拘禁人大代表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郭开德的行为不构成非法拘禁罪。据此,乐山中院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两性学堂--关注两性健康 学习两性知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