摊主出摊要考勤 南宁某市场的管理方式遭到质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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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7日13:59 新桂网-南国早报 | ||
新桂网-南国早报南宁6月27日讯(记者朱英华)南宁市一农贸市场对市场经营户作出规定:出摊要考勤,出勤率不够的,承租时所交押金一律不退。经营户认为这一规定很不合理。接到反映后,记者昨日到南宁秀灵畜禽综合批发市场了解情况。 据了解,南宁秀灵畜禽综合批发市场2001年建好后,一位刘姓老板承包了市场并招租,于今年1月18日开业。经营户反映,他们除了要交租金,还要交每个摊位200元的押金。签 经营户认为如此考勤并不公平。租两个摊位卖干杂的韦姓夫妻俩说,他们在许多农贸市场都租过摊位,从未遇到过这样的管理方法。交租金后出不出摊是自己的事,又有谁愿意付了租金不出摊呢?一位卖鱼的梁师傅也说,因为市场生意不好,鱼卖不出去,天天出摊只有亏本,但市场方以他出摊天数不够为由不退押金。据了解,该市场共有144个摊位,到5月31日合同期满止,有35个经营户由于“不按规定出摊”而要不回押金。 市场管理人员奚某说,我们是按合同办事,他们出勤没够天数就不能退押金给他们。在场经营户质疑:“考勤表上没有我们签字,只是考勤人员单方登记,怎么说得清?”奚某表示,这是自己的工作方式,用不着别人管。之后记者设法联系该市场负责人刘老板,但联系不上。 广西中司律师事务所申诞青律师说,有关法律条文规定,以任何形式收取押金都是不合法的,市场方有责任退还经营户押金。虽然市场方的出摊考勤制度是为了繁荣市场,但方式不合理,所作出的考勤也是单方面的,没有得到经营户的认可(如签到等方式),属于无效证明。经营户完全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责编:王仕洋 来源:新桂网-南国早报 作者:朱英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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