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放庆典气球须先提出申请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8日01:31 齐鲁晚报 | ||
新华社北京6月27日电 从7月1日起,在庆典活动中施放气球的宣传活动将受到严格管理,未经许可就升空的气球,将给施放者带来5千元至5万元不等的罚款。 这是中国气象局27日发布的《施放气球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这一办法是根据《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制定的配套法规。 中国气象局局长秦大河说,由于灌充气球主要使用易燃、易爆的氢气,不按规定操作极易发生事故,气球失控也会危及航空飞行安全。 根据规定,施放气球的作业人员必须先从当地气象部门获得《施放气球资格证》。此外,办法还规定施放气球单位要实行资质管理制度。施放气球要提前向施放所在地气象主管机构提出申请,系留气球升放的高度不得高于地面150米。
两性学堂--关注两性健康 学习两性知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