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弹”敲诈获刑四年武汉首用“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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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8日06:27 楚天都市报 | ||
荆楚在线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余皓通讯员刘丹朱莉)谎称放置炸弹,多次敲诈一医院。昨日,恶徒冯某被江岸区法院以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敲诈勒索罪(未遂)判刑4年。 据了解,这是我国《刑法修正案(三)》2001年颁布后,武汉法院系统首用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量刑的案件。 法院审理查明:去年5月4日至11日,随州人冯某多次向武汉某医院打电话,声称在该院放置了炸弹,若不给3万元钱就炸毁医院,一度在该院医护人员和病患者中造成恐慌。接警后,警方对该院连续进行了7天的排查,证明是一场虚惊,但该院为防意外,将部分受惊吓的病人转院。另外,冯还于去年3月至4月间,通过寻人启事上的电话先后敲诈三家当事人,均未果。今年2月,潜逃到深圳的冯某被警方擒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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