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山少林寺打官司讨要商标 郑州法院正式受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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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8日13:49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6月28日电据中国广播网报道,因河南省少林实业有限公司擅自转让“少林”商标使用权,日前,嵩山少林寺对河南省少林实业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朱某侵权行为,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请诉讼,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据介绍,1997年6月,少林寺与河南省少林实业公司合作申请产品商标,同时双方签订“使用许可协议”,协议约定,由河南省少林实业公司使用少林寺的字号“少林”一词及汉 少林寺认为,少林实业公司违反了双方协议的约定,使少林寺遭受了重大经济损失,为此少林寺请求法院确认少林实业公司转让“少林”商标行为无效;返还“少林”商标给少林寺;并向少林实业公司索赔拖欠的许可使用费60万元,逾期付款违约金278312元以及少林寺预期可得利润50万元;同时解除双方协议。 目前,郑州市中级法院已经正式受理此案。(记者辛如记、任磊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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