邕宁一青年违章开车酿悲剧 赔了女友性命还吃官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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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8日15:40 新桂网-当代生活报 | ||
新桂网-当代生活报南宁6月28日讯(记者卢荻 通讯员滕居纯) 邕宁县人施某违章驾驶摩托车,结果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坐在摩托车后座的女朋友潘某因受重伤抢救无效死亡。昨日,施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南宁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而失去宝贝女儿的其女朋友的父母,也向检察院提交了刑事附带民事责任起诉状。 去接女朋友下班 现年22岁的施某自2000年从南宁市某中专学校毕业后,先在南宁市做摩托车销售工作。2002年,施某改行做药品代理工作。在这期间,施某认识了从合山市来邕打工和自己同岁的潘某。两人交往后,有共同语言的施某和潘某成了无话不说的好朋友。互相倾慕的两人最后相爱了,两个离家在外打工的年轻人感到很幸福。有了女朋友的施某对未来充满了憧憬。 2003年3月9日晚,施某在南宁市望州路和朋友一起吃饭,期间施某还喝了酒。和朋友吃完饭时,已是3月10日的零时许。突然,施某想起女朋友潘某刚下班,还等自己去接。因为时间太急,施某就开着自己在2002年从广东增城市买的、因发票和合格证丢失了未能在“禁摩”前上牌的无牌号摩托车。 平时怕被交警查处,施某白天一直不敢开,他觉得现在已是夜深人静,路上已没有交警执勤了,于是就开着这辆摩托车上路。 违章开车酿悲剧 施某来到南宁市南湖公园附近接女朋友潘某时,已是凌晨1时许。1时40分,施某搭载潘某(因当时无摩托车头盔,所以两人都没有戴头盔)上路。施某开着摩托车沿着园湖路自南向北行驶,准备回望州路的临时租住房。 不幸的事发生了。当行驶到东葛路和园湖路路口时,正逢红灯,施某为了赶时间,竟作出了闯红灯的举动,导致摩托车和一辆出租车相撞!两车不同程度的损坏,搭载在摩托车后面的潘某身受重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3月19日死亡。 这起事故经南宁市公安交警支队处理并作200320260号《道路交通责任认定书》。该责任书明确认定施某对本次事故负主要责任,出租车司机欧某负次要责任,潘某对本次事故无责任。 涉嫌犯罪悔恨不已 3月19日,施某因涉嫌交通肇事被南宁警方刑事拘留。4月22日,经南宁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被依法逮捕。被羁押在看守所的施某一直悔恨不已。 失去宝贝女儿的潘某父母悲痛欲绝,考虑再三,于2003年6月11日,向南宁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提交了刑事附带民事责任起诉状,要求施某和出租车车主赔偿死亡补偿费、抢救费等各项费用共7.8万元。昨日,南宁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向南宁市新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主办该案的滕居纯检察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负这次事故主要责任的施某因为违章开车,不仅在这次事故中失去了心爱的女朋友,而且涉嫌交通肇事罪被依法提起公诉,又被其女朋友的父母要求负刑事附带民事责任,这足以给大家敲响警钟。滕检察官希望能通过这个案例给人们提个醒,开车切莫违章、切莫贪快。 作者:卢荻 滕居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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