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住人口该不该交卫生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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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9日08:26 楚天金报 | ||
楚天金报记者张新雄 按规定,武汉市居民应按5元/户/月的标准向环卫部门缴纳垃圾服务费,即俗称的卫生费。武汉市的外来暂住人口、租住户有上百万,这些人是否该交卫生费呢? 本月初,在余家头租住的陶先生申办一个证件时,代收卫生费的社区居委会硬要他一 捆绑收费自然不该,但居委会也有难处:辖区处于城乡接合部,外来租住户多,好多都是拖家带口的,这些人生炉子做菜,同样生产垃圾,要他们交卫生费他们不干,只好使用捆绑收费这一下策。 目前,武汉市垃圾服务费的收费性质仍然是行政事业性收费。按武汉市物价局的解释,凡是没有列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手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都是乱收费。记者仔细查阅了《手册》,上面就暂住人口、租住户的收费并没单列,不过上面有涉及外来人员如进汉施工队伍、工商企业等的收费规定,但这几项收费只针对单位而非个人。 如此一来,环卫部门要收暂住人口、租房者的卫生费,物价部门这一关便难以通过。但这是不是就意味着针对暂住人口、租住户的收费,完全没有依据呢? 从事十多年环卫工作的张先生昨说,早在1995年,武汉市确定收取生活垃圾服务费的时候,就确定了一个原则:垃圾生产者对垃圾处理承担责任,具体表现是缴纳垃圾清运费,包括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费。而且,这一费用若收不上来,将会使正走向市场的环卫工作难以为继。 编后:众所周知,租房不管是独居还是居家,抑或是其他,都要生产垃圾,照理都应该承担垃圾清运费和处理费。事实上,受访的一些暂住人口也觉得交些卫生费可以理解,只是收费方式要让人易接受,收费标准似乎也要因人而异,比如开火和不开火应有所区别。读者朋友,您认为暂住人口、租房者该不该交卫生费?又该怎样交呢?敬请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热线电话:86789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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