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重点工程打井受阻拦(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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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9日09:43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记者 李杰 摄 西安市2003年计划实施的重点工程项目———陕西省中建实业集团公司西安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综合处理厂各种手续已具备,为了施工需要,中建公司向西安市水务局申请凿井,并获得批准,准备施工时,雁塔区农林水牧局的有关工作人员来到施工现场,要求和该公司“协商”,符合该局要求后方可施工。 昨日下午1时许,在西安市南郊岳旗寨的工地现场,中建公司和雁塔区农林水牧局的工作人员正在争执中,农林局工作人员要求立即停止施工,中建公司为避免施工器材受损,只好拆除了部分打井机器。 中建公司总经理石宝峰说,他们承担的是作为西安市2003年重点工程项目之一的“西安市生活垃圾无害化综合处理”工程。预计今年底完工,为配合施工需要,他们向西安市水务局作了《关于申请自备井的报告》,经过西安市水务局现场勘查,审批通过该公司凿井一眼,并对深度和开采深度范围等作了具体要求。所有手续齐备后,6月初他们准备打井,6月13日区农林水牧局来人称,他们打井影响了农民灌溉,必须立即停工。由于公司获得市水务局的审批手续,石先生认为是否影响农民灌溉,市水务局已作了相关勘察,而且有可行性报告,雁塔区农林局认为有问题,应和市有关部门协商,因此他同意停工一段时间,让区上和市上协商此事,可10多天过去了,没有任何答复。昨日他们刚施工,就被农林局的人阻拦,原因竟和上次一样,令人想不通。 而雁塔区农林水牧局水利科科长白道良等人说,市水务局审批此水井项目时,没有考虑到雁塔区的农业科技开发项目,该项目有一些农灌井,垃圾处理厂的水井会影响这些井的用水。他们曾给中建公司提出两个建议:第一是井位向北移,第二,垃圾处理厂承诺同意将这口井加入鱼化寨街道办事处集中统一管理。昨日他们阻挠施工原因是,如果再不阻拦施工,水井就全部打通了。 西安市水务局取水许可审批通知书显示:“同意你单位(垃圾处理厂)在厂区凿井一眼,井深210米,取水量控制在30立方米/小时以内。”面对市水务局的审批手续,雁塔农林局工作人员说,他们与市水务局协商过,市上让他们和中建公司协商解决。负责施工的陕西工程勘察研究院的殷国栋说,之所以凿210米的井,就是为了避免和农民用水冲突,勘察时发现,附近农民使用的井深都在100米以内,他们凿井只是使用110米以下的水,上层的水面全部封闭的,所以影响农民灌溉的说法根本站不住脚。 中建公司总经理石先生表示,雁塔区农林局这样做,他们很不理解,而且由此造成工期延误责任,他们会予以追究。本报记者 宗越 政策链接: 2002年11月13日第3号《西安市人民政府令》发布的《西安市水资源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保护。新城、碑林、莲湖、雁塔、未央、灞桥区行政区域内的水资源,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直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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