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主欲告物业“不作为”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9日11:47 哈尔滨日报 | ||
文/本报记者王浩张巍摄影/本报记者王浩 “交了物业管理费,防盗门几个月以来一直都是坏的。小区有保安巡逻,家里大白天却来了小偷,一连砸开两家门锁,裘皮、摄像机、照相机、首饰、金表都被小偷席卷一空。”为此,家住南岗区闽江小区的李女士说:“购房时,物业公司作了许多承诺,我们居民也按时如数地交纳物业管理费。可没想到的是,由于物业公司的不作为,使我们损失了巨额财 25日中午12时30分,家住闽江小区的李女士回到家后发现,自己家与邻居家的防盗门都大敞着,仔细一看,李女士才看到防盗门锁只剩下了一半,开锁处变成了一个大窟窿。南岗区新春派出所的民警们赶到现场,发现屋内所有带柜门的家具和带锁的抽屉都被打开,东西扔得满地都是。贵重物品被扫荡一空。经南岗公安分局技术科的民警现场勘查证实,此次盗窃行为系两个人所为,作案手段像流窜惯犯。 据住在这个单元的居民反映,该单元的防盗门已经坏了近半年了,开门根本不用钥匙,使劲一拽门就开了。物业一直都没有进行过维修。李女士回忆,几天前,就有人经常在白天摁她家门铃,有时对方说是装修队的,有时就没人答话。就在25日当天上午10时左右她在家里做家务时,家里的门铃又响了一阵。待她接话筒时,却没人说话。半个小时后李女士出门。家里被盗后,她才明白小偷是利用门铃来踩点作案的。物业:我们不负责 对于两户居民白天家中被盗一事,闽江小区物业公司顾经理解释说:“如果居民及时向物业反映防盗门坏了,我们会及时派人维修的,但物业公司并没有接到居民要求修防盗门的通知。而且物业公司只是普通企业,不是公安机关,居民家里被盗应属刑事案件,物业不应负什么责任。虽然物业费中包含保安费,但闽江小区属于不完全封闭小区,不可避免有外来人员出入。保安是白天、晚上都巡逻,但也不能保证就能看到小偷行窃。”律师:物业有责任 物业管理是指物业管理单位在接受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对其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容貌等项目开展的日常维护、修缮、整治服务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虽然小区保安只负责维护小区内部的治安,诸如打架斗殴,对于住户家中失窃没有直接的责任,但是物业对于防盗门锁没有及时进行维护、维修,导致住户失窃,应承担部分过失责任。即使居民没有反映门锁坏了,物业也应有义务定期进行公共设施的维护检查。孟繁旭律师事务所刘律师
两性学堂--关注两性健康 学习两性知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