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畅谈公共环境卫生新法规 执法人员请宣誓上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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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9日12:04 东南快报 | ||
本报讯 昨日,本报刊登了《我省将出台〈关于加强公共环境卫生工作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一文后,引起了社会强烈反响,从早晨8时开始,就有许多读者不断地打进本报热线,纷纷畅谈自己对即将出台的公共环境卫生新法规的看法,并提出了许多好建议,有读者认为执法人员上岗前应该先宣誓自己能够遵守公共环境卫生新法规。公共场所抽烟要罚 有读者说,公共场所抽烟和随地吐痰一样损害他人健康,乱丢烟头还污染环境,所以 读者建议,把禁止公共场所吸烟纳入法规。执法者要以身作则 有读者说,改变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等不良行为、规范公民在保护环境和摒弃陋习中的权利和义务,是一个非常艰难的过程。 读者建议,这需要执法人员不仅是监督者、宣传者,还须以身作则,上岗前要宣誓自己能够遵守公共环境卫生新法规。不吃一切保护动物 《关于加强公共环境卫生工作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中提出:禁止非法销售、购买、加工、食用属于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产品。不少读者就这一条款提出意见。 读者建议,应该扩大保护的范围,不要仅仅局限在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一切保护动物都不能吃。征求意见截至7月10日 广大读者对《关于加强公共环境卫生工作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倘若还有什么意见或者建议,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或上网的方式提出意见,征求意见的时间截至7月10日。 来信联系地址:福州市五四路25号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邮编:350001; 联系电话:0591-7507802、 7547510、7539268 传真:0591-7500017 E-mail:fgwjjlf@to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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