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读者致电本报说父母存款遇怪事6000元硬币进不了信用社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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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9日12:07 东南快报 | ||
本报讯 昨日上午,福州读者卓先生拨打本报热线称,6月24日上午,住在罗源县霍口乡老家的六旬父母,提着开食杂店攒下的6000多元硬币到霍口乡信用社存钱,没想到却遭到信用社工作人员拒绝。理由是信用社零币积压太多了,该社不再接受零币存款业务。 就卓先生反映一事,霍口乡信用社陈主任告诉记者,经他核查并没有上述一事。陈主任反复强调,信用社有明确规定,有储户存取款,绝不允许工作人员拒绝服务。 为此,福建元一律师事务所黄林锋律师解释,《商业银行法》第三条第一项规定,银行有吸收公众存款的义务。《人民银行法》第四条第二项也明确规定,银行有管理人民币流通的义务。按相关规定,储户有存款自愿、取款自由的权力,小额存款银行也不得拒绝。若储户到银行存取款遭到拒绝或限制可向人民银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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