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法制委员会请市民参加听证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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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30日07:02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本报讯 】《深圳经济特区机动车停放管理条例(草案)》已经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进行了第二次审议。根据《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听证条例》的规定,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决定就该条例草案涉及的社会普遍关注的主要问题举行立法听证会。 听证会将于7月15日上午9:00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楼四楼会议厅举行。请陈述人(即参加听证会并提供与听证事项有关事实的单位或者个人)于7月4日前持营业执照正本及复印 作者: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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