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擅拆围墙欲建门面起纠纷 老式小区管理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30日09:43 长沙晚报 | ||
汉口马祖路15号的福隆花园是市安全小区。28日晨,一楼几位住户欲将自己居室改成门面,把小区围墙强行打开,此举遭到小区部分业主的强烈反对。据悉,这是《物业管理条例》公布后,我市凸显的首起有关小区公共利益纠纷事件。 强拆围墙 昨日,该区业主很愤怒地介绍,28日清晨,住在一楼的4户趁大部分居民还未起床,小区值班人员未交接班的空档,将各自居室临街的院墙敲破,并清除掉围墙上花坛内的绿化。 “拆墙工程”进行到一半,消息迅速在小区内传开。闻讯而来的业主纷纷指责,物业人员对这4位户主予以制止,并要求4位住户暂时用铁架封住已破损的围墙。 福隆花园物业管理负责人称,4位户主曾多次向其提出过申请,欲将自家临马祖路的房间开发成门面出租。因他们未拿到合法的手续,该负责人予以拒绝。4位欲强行将“生米煮成熟饭”的户主将在今天与物业协调此事。 单位叫苦 福隆花园是1998年由原市政局修建的家属楼,小区的物业由原市政局桥梁管理处代管。 2000年,改制后的市政局人员被分流至市城管局、市建委、水务局及城投公司等,小区内原同属市政系统的90余住户,也分属于不同的单位。 业主成分的复杂化,使小区的物业管理部门明显感到力不从心。业主普遍认为,小区虽然管理尚可,但物业管理部门根本难以履行社会物业管理公司应履行的职责。 4位拆围墙的住户中有住户是水务部门的工作人员。水务局有关负责人称,如今注重法律规范,只要职工不犯错误、不犯法,这种物业纠纷单位很难做出处置。 真空地带 原属单位修建和管理的小区,如今进入管理难的尴尬局面,其他很多老小区也同样陷入类似困境。 《物业管理条例》已正式出台,其中明确指出,业主、物业管理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 福隆花园到处绿树成荫,许多业主甚至自觉加入植绿和护绿的行列中。业主刘女士认为,4住户毁绿的行为,是对小区环境的破坏,侵害了大多数业主的利益。她打算找建委的有关领导反映。 徐家棚律师事务所主任甄乾坤律师称,作为单位领导只能参与协调,并无权强制性地代为履行相关职责。《物业管理条例》的执行需等到9月1日,除了当初业主订立的协议外,并无法律法规对业主或是物业管理部门进行约束。这是此类老小区管理上的真空地带。 (文/记者 秦杰)
两性学堂--关注两性健康 学习两性知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