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残疾人退休金人均每月增发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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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30日14:36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刘瑞翠报道:广州市劳动保障局昨日发出通知,从下月起调整工伤残疾人员退休金,在工伤残疾本人目前工伤残疾退休金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12%。 此次调整范围是:在广州市实施社会工伤保险之后的1993年8月1日起至2003年6月30日,因工负伤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通知规定,此次调整的计算方法是,以本人目前工伤残疾退休金为基数,每人每月增发12%。 根据规定,在广州市实施社会工伤保险前,即1993年7月31日前因工负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办理退休并领取退休金的人员,残疾退休金调整仍按照原广州市社会基本养老金规定执行。 广州市劳动保障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广东省社会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保险参保人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应退出生产、工作岗位,办理残疾退休手续,领取残疾退休金。工伤残疾人员退休金每年都会按当年的社会平均工资的增长水平定期调整,职工平均工资负增长时不调整。按照今年社平工资增长两个百分点计算,今年平均每人每月将增发200多元的退休金。 (夏天/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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