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水畅通入万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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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30日17:55 哈尔滨日报 | ||
经过近一个多月的跟踪报道,本报“聚焦定点水”活动取得丰硕成果。截至目前,全市有近20万户居民结束了吃“定点水”的历史,用上了“全天水”。至今因各种原因还没有实施“全天水”的,也正在积极想办法,争取在短时间内解决这一问题。活动虽然结束了,但这项工作还在继续。与此同时,这一活动也给人带来相应的反思。“全天水”梗堵何处? 太平区宏伟路19号和木兰街38号两个楼的居民,从1998年开始就常年吃“定点水”, 同是职工家属楼,为何两单位领导竟有不同的态度?多年来,许多职工家属曾不断到本单位和社会等10余个部门上访,但每次都是石沉大海没有回音。许多读者认为,实施“全天水”,难就难在领导漠不关心,有关部门互相推诿“踢皮球”。许多市民认为,对居民吃水难“踢皮球”,应追究主管领导的责任。“定点水”暴露症结 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市吃“定点水”的居民目前还占有相当比例。居民住宅小区是其中一部分,“重灾区”主要集中在企事业单位的家属楼,许多居民区连“定点水”也吃不上,只能吃“不定时”水或“夜来水”。许多居民曾连年上访,但由于没有相应的法规制约,产权单位和物业公司我行我素。这也是我市供水工作中多年未能解决的老大难问题。 据供水部门介绍,产生这些“定点水”的主要因素大致有四:一是产权部门领导不重视,对本单位职工反映的问题置若罔闻。二是供水设施年久失修,供水管线陈旧。三是开发商对供水设施建设“抽条”欠账多,本该按照规划建设的供水设施,却以种种理由拖建或不建,造成“小马拉大车”居民吃水难局面。四是法律空白。 和平住宅小区和阳光绿色家园的7600户居民向本报投诉,常年上访“定点水”,但没有音信。据业主委员会的居民反映,两个小区均是中房集团建设开发,建筑面积53万平方米。一期的和平小区有居民5960户,面积35万平方米,水箱容积110吨,阳光物业公司接管物业后,居民吃水难问题增大,居民开始连年上访。后来,该物业找到“二开发”,水箱容积增加到230吨,缓解了居民吃水难。二期工程的阳光绿色家园10万平方米竣工后,没有建设水箱,近2000户居民吃着和平小区水箱里的水,由此造成“小马拉大车”,两个小区居民吃水难上加难。房子建得挺好,为何却将居民吃水的水箱抛在脑后?业内人士透露,建设一个200吨的水箱及配套设施,最起码得百余万元,把这笔钱省了,岂不是又有了赚头? 据专家介绍,目前,我市“抽条”水箱的情况较为普遍,住宅小区竣工后,相关建设配套的水箱是否列入房产验收中,应当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对症施治还须“有法” “定点水”既然是我市居民生活的一大难题,“定点水”问题就应该有人管。 连日来,记者就此问题开展调查。市供排水集团答复说,他们现在是企业,没有政府职能,不是执法单位。如果是用户窃水或拒交水费,供水稽查处可按照市供水《条例》进行处罚。市法制局认为,现在政府职能变更,市税务局应是执法主体。市水务局说,该局的确是市供水《条例》执法主体,但“定点水”问题,《条例》没有表明。在《条例》中第37条规定的“城市供水应保持不间断供水”,这是指市供水公司水厂而言,不是指产权单位;《条例》规定的“对用水不能间断”或“需二次供水加压的,由房产所有者自行设置储水、加压设施”,但没有说明产权单位间断供水或不加压二次供水等处罚的原则,因此“定点水”问题不归市水务局。有关人士认为,由于我市供水《条例》对确保居民小区和住宅楼二次供水及处罚、执法主体等尚未明确,随着形势的发展该供水《条例》也应适当修改。 据了解,我市目前对住宅楼、住宅小区的竣工验收,还只限于住宅楼的建筑质量、小区的配套设施,如道路、绿化等进行验收,至于住宅楼的供水、水箱吨位与建设面积及居民户数的匹配都还没有硬性验收指标,以致出现某些住宅小区验收后,造成居民吃水“小马拉大车”等问题的出现。 据调查,为了解决产权单位及物业公司二次供水出现的电费紧张情况,物价部门曾出台了收取居民“二次供水加压费”的条例,尽管如此,“定点水”问题还是无法解决。 有关专家认为,“定点水”涉及千家万户,遏制“定点水”,实施“全天水”,不仅要有法可依,还要有法可治。对实施“定点水”的产权单位要依法限期治理。只要全社会形成依法治理“定点水”的共识和良好的社会监督氛围,我市部分地区和部门单位的“定点水”问题,一定会得到有效治理。本报记者邢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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