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通过议案决定将每年10月18日定为“成人节”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1日08:45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7月1日电 近日闭幕的长春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通过议案,确定每年的10月18日为“长春市成人节”。此后每年年满18岁的该市青少年,都将在这一天拥有一个特殊的“成人庆典”。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自1994年以来,长春市18岁成人教育活动在各级团组织的努力下,取得了良好效果,迄今已先后举行过4次全市性的18岁成人宣誓仪式。 为充分利用青少年成人的重要标志———18岁这一有利契机,增强青少年的社会责任感,激发青少年的现代公民意识,加强对青少年的爱国主义教育,该市人大常委会决定设立“长春市成人节”,从而使18岁成人仪式教育活动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据长春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韩文有介绍,“成人节”是“18岁成人仪式教育活动”这个系统教育过程中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也即成人宣誓仪式的集中活动日。 之所以将时间定为10月18日,因为其谐音为“是十八”,既寓含18岁成人的意思,又便于青少年记忆。同时,它还在长春解放纪念日的前一天。(彭冰)
笑翻天:难以抵挡的开心风暴 享受酷翻天开心生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