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血”不救险误孕妇生命 这样的司机该不该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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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1日08:45 汉网-武汉晨报 | ||
一孕妇途中突然大出血近临产状态,数辆过往车辆视而不见,疾驰而去。一小时后幸遇司机王胜然,该孕妇才转危为安。 新洲三店镇郑元村人徐波告诉记者,昨日上午,他与怀孕的妻子坐车到武汉办事,途中妻子感到不适下车,不久竟然大出血。他扶着妻子在公路边向来往的汽车求救,过往汽车司机均绕道快速离开。 一部出租车停下后,司机一见到徐妻身上的鲜血,立即表示拒绝。约一个小时后,武汉宏谷商贸有限公司的王胜然开车路过,将徐波夫妇送到江岸区人民医院。 医生称,如果再晚半小时,孕妇生命将非常危险。 徐波先生叹息,的士司机这样见死不救的行为很不道德,如果的士司机遭遇他人求救而拒绝,能否进行处罚? 昨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处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只能从道德上进行谴责见死不救的行为,为保障市民的利益,有必要对的士司机出台相关的处罚规定。 链接: 今年6月1日,宁波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宁波市出租车客运管理条例修正案》审议,该条例做出规定:对急需抢救人员拒绝提供救助和无正当理由拒绝载客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止营运15日以下。(来源:武汉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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