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以义和团心态去对待外国人-文化衫事件剖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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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1日08:48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7月1日电 据南京出版的现代快报载,6月14日,一名身穿印有“给中国人的十条告诫”文字的外国男子进入一家饭馆吃饭,引起许先生、陈先生的不满,于是愤然上前让其脱下这件T恤,在场的其他人也纷纷表示愤慨,并让此外国男子立即道歉。尔后又有民警介入,经过市公安局外事科两位科级官员长达一个多小时的调解,事件以外国男子承认错误告终。 就此,今天的中国青年报刊登文章指出,爱国主义应该弘扬,但伪爱国主义却必须反对。以一种义和团或准义和团心态去对待外国人,是绝不可取的。 文章说,对事件的剖析不妨从对“告诫”一词的释义入手。何谓告诫?查《现代汉语词典》,是为“警告劝诫(多用于上级对下级或长辈对晚辈):再三告诫;谆谆告诫。”由此可知,与攻击、诬蔑等恶劣行为截然不同,告诫是一个人出自善意针对另一个(或一些)人所进行的,所以,但凡心理正常的人,按说决不应该、也决不会对别人的告诫产生敌意。 文章说,聆听告诫,克服陋习,无疑是好事而不是坏事;至于告诫能否由外国人发出,古训中不是有不因人废言之谓吗?看来也不成问题。当然,如果要吹毛求疵,那我以为惟一可能造成麻烦的,是词典中关于告诫多为长辈对晚辈发出的解释。 不过作者表示,据其所知,把给别人当爹当爷视为占便宜,好像只是中国人(而且不是所有中国人)的一种心理,比如我有一位年轻朋友,在美国读书期间生了一个儿子,入了美国籍,从此他便以“美国人的爹”自诩,我们也呼他为“美国人他爹”,彼此都洋洋得意。没听说过外国人也有这种爱好,所以,就算你觉得外国人在给中国人提意见、提建议时自称“告诫”不合适,那充其量也是他们中文学得不精,用词不当,干嘛非得怀疑人家是企图给中国人当上级、当长辈呢? 尽管在消息中记者并未将一些南京市民所认为的外国男子的“罪状”和盘托出,但据其中披露的几条和我从配发的新闻照片上了解的内容来看,分明并无挑衅色彩,全然没有攻击诬蔑,反倒有不少值得我们深思之处。比如,第一条“不要盯看外国人”,在现代文明社会中,不是理应如此吗?至于“对外国人收费与中国人相同”和“允许外国人住便宜点的旅馆”两条,更是符合世贸组织的国民待遇原则。老实说,我们在这一点上还做得不够,应该认真听取这种批评才是。搞不懂的是,面对这样一些并不怎么逆耳的忠言,我们的一些同胞竟然怒火中烧,又是让人家立即道歉,又是要人家脱掉衣服,这一切,是现代文明人所应有的行为吗? 文章强调,爱国主义应该弘扬,但伪爱国主义却必须反对。以一种义和团或准义和团心态去对待外国人,是绝不可取的。发生在南京的文化衫事件,其实是改革开放时代我们应该记取的一次教训。(商子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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